為防羽絨服被偷,一羽絨服商店在進入該店顧客的衣服上貼上了“防盜標簽”。對此,有顧客稱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。
顧客:沒貼“標簽”被當小偷
李先生和妻子張女士到鄭州市一家羽絨服專賣店買羽絨服。
兩人在里面轉(zhuǎn)了約半個小時,沒有中意的,便離開了該店。但是,當兩人走出約1米遠時,一女營業(yè)員追了上來,扯住張女士的袖子說:“你穿的是俺店的衣服吧?”
“剛開始我愣了一下,后來才明白,她意思是說我偷了他們的羽絨服。當時,店里的很多顧客和旁邊的店主都看著我!碧崞甬敃r情景,張女士情緒激動。
后經(jīng)查看,張女士身上穿的不是該店的羽絨服。張女士要求該店經(jīng)理給自己賠禮道歉。但等到當晚6時,該店經(jīng)理一直沒出現(xiàn)。
在等待過程中,張女士發(fā)現(xiàn),很多穿羽絨服進入該店的人,都會被營業(yè)員輕輕粘貼上一個帶有笑臉圖案的圓“標簽”。
“顧客進店后就先被貼上‘標簽’,離開時如果沒‘標簽’,就會被懷疑偷穿了店里的衣服。我離開該店時衣服上沒‘標簽’,他們可能由此懷疑我偷穿了該店的羽絨服。他們這樣做是對顧客的不信任,是不對的!睆埮空f。
專賣店:這樣做是為了防盜
張女士再次來到這家羽絨服專賣店,要求該店經(jīng)理賠禮道歉。該店門口放有張女士所說的印有笑臉的小“標簽”,但沒看到營業(yè)員往顧客身上貼。
張女士找到該店的值班負責人朱先生,對方稱該店規(guī)定:如果營業(yè)員懷疑顧客偷了該店衣服,可向顧客求證。
對于該店往顧客衣服上貼“標簽”的情況,朱先生稱確有其事,有時候顧客很多無法照應,為防止被盜,也為減少“誤會”,他們就在進入該店的顧客身上貼一個“標簽”!斑@里有很多大的羽絨服專賣店都采取貼‘標簽’的方式,畢竟我們是做生意的,我覺得這種方式?jīng)]什么不對!敝煜壬f。
律師:商家做法不合適
鄭州市天坤律師事務所的陳海洲律師表示,如果該店往顧客身上貼“標簽”時,告知了顧客并且顧客也同意,這樣做沒什么說的;該店如果在顧客不知情的情況下,將“標簽”貼在顧客身上是不合適的。
-- 來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